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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兰:书与我

时间:2017/10/28 16:48 分类:经典美文

  罗兰:书与我

  我是一个不用功的人。“不用功”自然不是一件光荣的事,不过,我不愿因为它不光荣,而就向不知底蕴的人假装用功与渊博。但是,如果说,我真的不喜欢读书,那却又与事实不符。我很喜欢读书。“读书”和“用功”可能是两回事。用功的人不一定“喜欢”读书,喜欢读书的人也许不一定是用功。这分别大概就在于前者全凭感情,而后者却要靠理智。凭感情读书的人,全靠自己的好恶去选择,因此,他所读的书,范围就比较狭小。尽管也许在这狭小的范围之内,他有精与深的可能,但他只能“渊”而不能“博”。凭理智读书的人却肯用客观的标准去选择读物,他会因实际的需要而花上一年的功夫,去读通一套经济学或六法全书;他会说服自己,只为了“求知”而去涉猎那些他所并不感兴趣的书籍。这两者相较,在理智上,我自然比较尊敬后者;然而在感情上,我仍喜欢前者。

  凭感情去读自己喜欢的书是一种享受,所得到的是一种灵魂上的涵泳与自由自在,和一种被了解、被同情的感受。这样读书。速度必快,乐趣必多。而凭理智读书,就未免要加上一个“苦读”的“苦”字。苦读成功的故事,最为人熟知的是苏秦。他头悬梁,锥刺股,面对经典史籍,不眠不休,那是为了成功而读。在读的时候,有苦无乐,必须具有足够坚强的意志和恒心,并且具有足够的对自己的严厉与督责,而后才可为之。这样读书,所造就的是专家,是学者。而这种读法,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用功”。用功是手段,是过程,因此需要理智与远见。读书是目的,因此可以凭兴之所至,一卷在手,悠游其间,这样读书,几乎与娱乐相差无几。我喜欢书,只因我喜欢享受与作者灵犀相通、莫逆于心的那点乐趣,是完全始于感情、终于感情的。因此,书,对我来说,是朋友,而不是严师。读书,对我来说,是谈心,而不是受教。

  说到这里,似乎我的喜欢读书而不用功,已经有了适当的解释。抛开那些被迫为应付考试而“读”过的书之外,我略一回顾,就已发现,在我这几十年生命旅程之中,伴随着我的,都是一些面目温和态度可亲的书籍。她们都是我的朋友,曾经为我解闷,解惑,曾经和我融洽地做着心灵上的款谈,曾经退出我的泪与笑,曾经激发我的爱与恨,也使我在无形之中,对人生苦乐,多了一番会心。

  在我记忆中,最令我难忘的一段与书为伴的日子,是在抗战期间,我在乡下教书的那两年,书本陪伴我打发了许多个寂寞的黄昏。到台湾之后,有段时期,我每天只要一有空闲,就把林语堂先生那本《生活的艺术》拿来翻看几页。这本书,我看了许多遍,翻来覆去地看。看过之后,又随意翻到自己最喜欢看的地方看,觉得格外有一种与作者莫逆于心的快乐。前年,我看了一年的诗。新诗、旧诗。半新不旧诗,一律看得入迷,那是因为我突然之间认识了许多写诗的朋友。他们把诗集送我,我就把自己沉埋在各种不同风格的诗句之中,整整一年的功夫,我没有看别的东西。我发现,我看书实在太凭兴趣。因此,总是“一跤跌在”一种书或一本书里,迷上一阵子,然后,或许接着有好一段时间,一本书也不看,直到我再发现另一种令我着迷的书。

  朋友某君总嫌我不看书,时常对我施行“强迫教育”。把书寄来。逼着我看完写心得。这些年,在他的逼迫之下,我倒真的看了一些大家都看过而我却未曾看过的书。看完之后,觉得增长见识不少。但我仍得坦白地招认一句,每次他一逼我看书,我就对他生气一次。有时是生气归生气,看还是看了。有时却是假装听话,把书在书架上摆一阵,再还给他,说声“还好”,或“我不喜欢”,就算看了。像《儒林外史》,我总觉它不是女人的读物。《静静的顿河》我只“静”到一半,就此“顿”住。《战争与和平》我也无法等到它全面和平。《约翰·克利斯朵夫》我倒看了两遍。《安娜·卡列尼娜》我看完之后,不想还他了。

  前几天,偶然整理旧日文稿,发现一本已经旧得发黄的笔记。时间是1950年4月至6月。那是我心情最灰暗无望的一段时间。笔记本上,先是一连串心情恶劣的日记。然后,日记陡然中断,换上了读《庄子》的心得。内中录有《齐物论》:“可乎可,不可乎不可,道(m.lizhi.com)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以道观之,通为一。”以及“故万物一也,腐朽化为神奇,神奇复化为腐朽。”然后,我写道:“人应从较高的位置去看世界,世间是非都由于人的沾滞沉迷。其实,道无所谓损益,事无所谓是非。能超然物外,则一切恩怨均不足道,何必争,何必怨,何必求呢……”这段笔记,重读之下,暮然使我对书本产生了另一种感激之情。原来书本不仅是我寂寞时的良伴,苦闷时的知友,而且是我仿惶无主时的灯塔。老庄哲学中的一两句警语,曾给我以莫大的启示。它使我得以从苦痛黑暗的深渊中,超脱升华,明白了“超然”二字的意义,摆脱了苦痛的牵绊,征服了几乎无法征服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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