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读书笔记 正文

百年孤独书评

日期:2014/10/18 分类:读书笔记

  百年孤独书评(一)

  家族中的第一人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人被蚂蚁吃掉。

  该用什么样的眼光来看待布恩地亚家族呢?漫长的几代人之中,有手艺灵巧的、有求知旺盛的、有聪明机灵的、有勇敢坚强的、有吃苦耐劳的、有光彩照人的……他们有坚毅的眼光,不轻易言败的性格,无论是旅途劳顿的南征北战,还是通宵达旦的欢娱,他们都可以用他们特有的魅力吸引体态美丽,性格丰满的女性。我无法看出这个家族有什么弱点,但他们最终也不过才经历了短短百余年,然后狂风袭来,他们的生命、他们的后代和关于他们的记忆,很快就那么无影无踪。但却看不出有什么值得惋惜后悔的地方。

  该用什么样的眼光来看百年孤独这本书呢?我不记得自己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有特别兴奋或者特别悲痛的心情,我觉得文字象水一样在我眼前流过,即便是难以理解的家族谱,时而现实时而魔幻的写作手法,完全不熟悉的地方和历史……这些那些打乱我读书节奏的方方面面似乎理所当然地被我所接受,我仍然以几乎不动的姿势一页页地看下去,看的时候在想什么我并不清楚,就好像小时候放暑假刚刚睡醒的午后,我躺在地上看着墙上时钟一分一秒走过。我没有起床,也没有在等待什么,我在干吗呢?我自己也不清楚。但是,很不可思议的,在读这本应该不算是喜剧的故事时,我竟然涌起一种类似于平静恬然的快乐。就好像我知道人终究会衰老死亡,但在照耀到阳光的瞬间,仍然忍不住微笑。

  这是本没有爱情却非常浪漫的书。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独特的办法抵抗孤独,参加革命也好,反复地做手工活也好,沉迷于情欲也好,读书翻译也好……这里面包括了人类一切可以抵抗孤独的办法,如果有充满爱心的无聊人士,完全将这本书变成工具书,把名字起成《抵抗孤独的一百种有效办法》,换上蓝色白色的书皮,写好书腰,用大号字体和一点五倍行间距印刷,放在当当或者卓越的首页进行热卖推荐。

  想来应该卖的比《百年孤独》好许多才多。

  矫情一点的文章里经常会看见,在这个城市里,寂寞泛滥。其实吧,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时不时地出来提醒你一下它的存在。它说上一句笑话,你就不知道如何是好。

  有阳光也有雨水,有爱情也有孤独。其实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何必花那么大的心思去抵抗它呢?写一本书,做一次爱,去一个好地方,爱一个好姑娘,赚一百万以后再赚一千万……这些都不错,但不要把这些变成抵抗孤独的武器。不不不,各种各样的体验都不过是生命的一部分,但不应该是作为战斗的筹码白白被牺牲掉。孤独无法抵抗,孤独无法遗忘,孤独不会随着时间的过去而变老衰弱,孤独不会因为爱人增多而变浅薄苍白,孤独它在这里,不动不逃,偶尔出来说几句冷笑话。

  孤独随时出现,我们能够怎么办?那就附和它笑几声罗。仔细想来,它并不是什么残酷的敌人,它在我们很小的时候就陪伴着我们,而且将不离不弃陪伴到死神来到。它提醒我们珍惜眼前,它督促我们体验人生,它使我们在成功的时候可以清醒,在失败的时候淡然一笑。它让我觉得许多东西值得试试看去争取,也让我觉得许多玩意没什么大不了的。有些东西,从出生到死亡,别人无法体会,无法替代,无法夺走——孤独就是其中之一,它流动在我的血铭刻进我的骨,它时而让我活的热烈,时而让我安静无奈——但我很高兴我比想像中容易地接受了它,它让我在一个人的时候,知道自己是谁。

  浪漫是接受并享受无法改变的结果,浪漫是敢去玩一场必输无疑的美好的仗,浪漫是情有所用,心有所属,但同时不会遗忘自己是谁:请容许我介绍一直在教我如何浪漫的朋友,它的名字叫做孤独。


  百年孤独书评(二)

  前几天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直打算写篇读后感,苦于无从下笔。一方面是对作品本身有一知半解之感,一方面想的太凌乱以至于理不出头绪。

  一直深刻赞同王菲的《我也不想这样》中的反正最后每个人都孤独,在每段感情中,不管是暗恋还是相爱,到最后会发现不管是需求还是被需求,心灵永远都要有自己的空间。所以仍然你是你,我是我,难免孤独。你我都是一条直线,有人与我永远很近但永远不能相交;而相交后的两条线必然愈行愈远。

  对我而言,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m.lizhi.com)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这些人,从出生开始就是孤独,逐渐的,有人在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梅梅;有人在对抗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雷贝卡;有人清醒的知道自己的孤独,可却无能为力,比如阿兰玛塔;有人孤独一生却不自知,比如乌苏拉,比如俏姑娘雷梅苔丝;还有人在生命的最后幡然悔悟,可惜为时已晚,比如我的上将奥雷良诺。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000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百年孤独书评(三)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的最着名的作品,一举为他赢得了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我喜欢这部书,但不太喜欢作者,他对中国的版税是狮子大开口,结果到现在都没有一家中国的出版社被授权出版,所有看到的版本其实都是“盗版”。

  《百年孤独》标志着拉美文学的崛起,它给我们带来了非常新鲜的一阵南美风,即魔幻现实主义:现实与魔幻不可分割,魔幻因为有着强大的现实基础而让人觉得这种魔幻有其必然性,而现实因为魔幻的夸张而显得更真实。

  《百年孤独》正是其所讲的故事的高度概括:南美西班牙后裔布恩蒂亚家族整整一百年来的不断制造孤独和抗争孤独的故事。经历了的家庭的聚散离合,经历了巨大的社会变迁,经历了一次次辉煌与败落,一百年的风风雨雨,终于让布恩蒂亚家族被一阵风卷走,消失得无影无踪,永远和孤独相伴了。

  这部小说的特色之一,也是最麻烦的让人头晕的地方,就是家族中的六代人一直不断地起重复的名字,第七代刚出生就被蚂蚁吃掉,没有来得及起。布恩蒂亚家族主要有两个延续的名字:霍塞·阿卡迪奥,还有就是奥雷良诺,还可以加上雷梅苔丝、乌苏拉、阿玛兰塔。每一代人都有人叫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再加上家族中的其它人物,这种情况真让人受不了,读到第四代就容易闹不清族谱关系了。所以,连个故事的梗概都难以介绍,非得先把族谱摆出来,对照着看才能弄得清。

  叫阿卡迪奥的人,叫奥雷良诺的人,叫雷梅苔丝的人,叫阿玛兰塔的人,等等,不仅性格极像,而且宿命也很相像。整个家族都陷进去了某种被诅咒过的宿命,那宿命正是写在印第安人赫尔墨德斯的那本羊皮书上。家族第一个人被绑在树上,家族最后一个人被蚂蚁吃掉,想想就让人不寒而栗。

  里面的人物,我最佩服的是乌苏娜,其实就是实际的家族的族长,她坚强、刚毅、善良,永远坚实地鼎力在现实主义的大地上来支撑着这个家族。最喜欢的是第二代家族成员中的雷梅苔丝,她几乎聚集了女性所有的优点,让人不得不爱。其它人物,大部分都有其可怜而又可恨之处,那个第四代的,奥雷良诺第二的妻子菲兰达,则完全是可鄙的。

  布恩蒂亚家族在马贡多这个小镇一百年来不断奋斗,这个创业史其实就是拉美大陆的殖民者们不断拓荒与发展的历程。这也是包括哥伦比亚在内的,拉美许多个国家的建国和奋斗的缩影。而其中的哥伦比亚,尤其命运多桀。从1830年至上世纪末的70年间,哥伦比亚爆发过几十次内战,使数十万人丧生。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这也难怪,马尔克斯在书中表现出了一种深深的悲观之情,布恩蒂亚和马贡多镇最终被风吹走,正是这种悲观的最好表达。

  孤独,是布恩蒂亚家族的共同命运,每个人都逃不脱。一家七代人从创业到败落到复兴到毁灭,都与孤独这个主题紧密相关,作者也一直在描述孤独,每个人都看上去是孤独的,他们无法沟通,无法互相支持,无法携手共振家族,只能任孤独把一个又一个家族成员扭曲和毁灭。马尔克斯把每个人的心路历程和外在表现都刻画得淋漓尽致,孤独就在每个人的个性中凸显出来。

  我觉得这种孤独并不仅仅只属于布恩蒂亚家族,甚至不仅仅只属于拉美,我觉得孤独是全人类所面临的一种命运,换句话说,孤独才是人类生存的真相。每个人不能掌握自身的命运,产生了绝望、冷漠和麻木感。正因为孤独,我们才会备受苦痛,备受内心的煎熬。放眼市井,虽然灯红酒绿,推杯换盏,但每个人却愈发孤独了,也就愈发寒冷,愈发痛苦。

  但孤独也就孤独吧,却没有必要把自己迷失在其中。孤独过了头,其实就是矫情了。沟通、信任、理解、关心、支持,这些都是天生的破除与中和孤独的妙方。但处置孤独最好的办法,就是接纳孤独,与之相处,不要让孤独破坏心情,蒙蔽心灵,而是让情感细腻,心灵深刻。

  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给他们带来的只是愚昧、落后、保守、僵化,这也是为什么结局让他们毁灭的原因。马克克斯在最后说:“遭受百年孤独的家庭,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我想这是一种深沉的悲怆,更是一种改变自身性格和命运的希望——对拉美,对哥伦比亚,对他自身。

  马尔克斯对每个人的描述,都是在描述一种孤独。能读懂孤独,品尝孤独,才真正读懂了这本书。

热门文章

重点栏目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