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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散文两篇读后感

时间:2017/6/10 09:07 分类:读后感

  鲁迅散文两篇读后感(一)

  鲁迅在中国文学界的地位是毋庸置疑的,从小到大听的最多的作家,最最熟悉的作家就是他了。佩服他在那样的一个残破的中国要挣脱帝国主义的压迫和封建主义的束缚的时代,是为数不多的清醒者,满怀激情,用笔杆子去唤醒愚昧的国民,你也曾经彷徨,曾经呐喊,曾经伤逝,为的是激励一代代的有志青年,为的是追寻那一片光明。

  人们把《野草》给予了很高的艺术地位。在五四落潮后反思思想上对人生,对人的存在价值,以及社会的现状让他有了一定程度的质疑,他感到烦闷和痛苦。在这样的条件下创作的《野草》,便赋予了自己的那种微妙的感觉、心理、情感,是对绝望的反抗的一种艺术的再现。

  鲁迅的作品,初次的品读,我的第一感觉是晦涩的,很难捉住作者所要表达的意思。但他的作品就像烈酒,初入可能是顺着喉咙流下去就象是一团火一路烧下去的感觉,但细细的品味有一股浓浓的香醇味,回味在身体里的一种舒适感。

  正所谓,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所以对于《影得告别》的赏析,纯属我个人的看法。正如鲁迅曾经说过的:“真的勇士敢于面队惨淡的人生,敢于面对淋淋的鲜血。”“有我所不乐意的在天堂里,我不愿去;有我所不乐意的在地狱里,我不愿去;有我所不乐意的在你们将来的黄金世界里,我不愿去。”面对激情消退的青年,他呼吁,他呐喊。在面对明与暗之间,他选择了坚持,选择面对黑暗的现实。人的影子,在完全黑暗与完全光明的情况下,都要消灭,它只能存在于半明半暗之中。反抗黑暗,黑暗会吞并我;而光明真正到来之时,光明又会使我消失。这是怎样的一种境地。 但作者宁愿被黑暗沉没,也不愿苟活于明暗之间。他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鲁迅散文两篇读后感(二)

  鲁迅的着述浩如烟海,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描述了鲁迅先生儿时在百草园的乐趣,以及在三味书屋读书时的乏味生活。

  在文中,作者充分描绘出百草园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里无疑是一个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机,无一不充满快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百草园了。

  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年龄时,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老师家的书房。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习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生活内容。鲁迅先生和同窗们经常到屋后的园里去玩,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远远不及在百草园里自由、快活。

  通过将百草园与三味书屋比较,让我感觉到童年是那么美好,令人留恋。

  鲁迅先生上的是私塾,一天下来几乎没有时间玩耍,这束缚了学生爱玩的天性。而我们现在上的学校,每节课下课都会有时间玩,也还算得上自由。跟三味书屋比起来,我们像在天堂。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里,揭示了儿童广泛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锐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成长的合理要求。

  我觉得,在让儿童接受教育的同时,也应该让他们玩好。

  鲁迅的名字家喻户晓,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不敢轻易读他的书,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但自从读了鲁迅的《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等文章,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与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亲切地交谈。


  鲁迅散文两篇读后感(三)

  寒假的一天,我看了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 写的散文诗集《野草》。

  我一看这本书就入了迷,爱不释手,一口气就将它读完了,其中有一篇我印象最深的《雪》,这篇文章与众不同,写得十分优美,表达的思想感情很强烈。我想大家一是迫不及待了吧,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讲吧! 《雪》这篇文章我觉得很有特色,与我们写得有很大的不同。我们写雪的着重点一般都是它的形状、颜色、飘落的样子等等,而鲁迅写得这篇《雪》的着重点却是孩子们怎样塑雪罗汉。

  依我个人认为这是《雪》这篇文章的闪光之处。“第二天还有几个孩子来访问他,对了他拍手、点头、嘻笑。但他终于独立坐着了。晴天又来消释他的皮肤,寒夜又使他结一层冰,化作不透明的水晶模样,连续的晴天又使他成为不知道算什么,而嘴上的胭脂也褪色了。”这一段话里蕴藏着一个道理:看似强大的事物却经不住一点点、小小的考验,就已经完全拜变了样,认输了,低头了。在我们身边也存在着这样的事情,我们要去克服它,消灭它,不使它成为你生活的累赘。

  《雪》这一篇用了许多的修辞手法,将文章写得更加生动形象,让人读了以后,眼前仿佛就出现了这个情景,如:“但我的眼前仿佛看见冬花开在雪野中,有许多蜜蜂们忙碌地飞着,也听得他们嗡嗡地闹着。”这一句话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将蜜蜂飞来飞去,写作了忙碌。蜜蜂一边飞一边发出嗡嗡的声音,这是很正常的事,而作者却把它们写成是在吵闹,这更加突出作者之文采。

  只要你一闭眼,眼前就会出现书中所写的这一幕(m.lizhi.com)。 “雪”在我的脑海里是很美的,但在作者笔下的《雪》中觉得更加美丽,我想:鲁迅能写出这样美的雪景他肯定是注入了自己不少的感情在里面,不然是不可能将雪写得如此美丽,我从中发现写作文最重要是要用真情实感去写。 我从这本书中获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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