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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读后感6000字

时间:2017/2/9 16:30 分类:读后感

  雾都孤儿读后感6000字(一)

  前不久,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今天在这儿跟大家浅谈一下我读完这本书的感受。(本文来源:轩辕文献网)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孤儿奥立弗因为一出生母亲便去了他天堂,并且没有父亲,遭到了大家的歧视。他在济贫院里受到了理事们的歧视,并且把他对这种歧视的放抗看做罪恶,看做坏。他被卖到了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却被其余学徒以及老板娘欺负得忍无可忍,他打算离家出走,却意外地被人诱骗,去学做小偷,他意识到这一行业的罪恶,在一次意外中被一位绅士收留,但他又被那些强盗拐走了。在一次入室行窃活动中,他制止了这行为,并且不小心挨了一qiang,事后,被一家好心人收留,那家好心人通过一个忏悔的女人口中得知他的身世,并且找到了那位曾收留他的好心人,联合为奥立弗讨会公道,还找到了属于他的一份遗产。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后,我简直不敢想象,这个世界上到底有多少人,他们可以为自己的利益,可以为了钱,不惜欺骗,不惜以别人的人生作为得到金钱的代价,他们还有属于自己的良心么?是被金钱吞噬了吗?古代有一句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是的,多少人就是这样。他们给自己盖上了一个伪善的面具,当撕开面具以后,就是凛冽的面目。势利,对穷人的歧视,以及那些对上帝假惺惺的崇拜······为什么崇拜?也不过是为了自己以后能上天堂,不受自己所干过的亏心事的影响,那种崇拜也不过是一种伪善的手段而已。真正能上天堂的人,其实根本不需要崇拜上帝,他们已经踏踏实实地过好了自己的一辈子,不作亏心事,济贫救困,难道这种人不足以上天堂吗?所谓的济贫院的绅士们,也不过是势利以及歧视穷人的下等人与卑鄙人罢了,无非是墙头的一根小草,哪里风大就往哪里靠,恃强凌弱。且看书里的邦布尔先生,他所做的也不过是专门欺负穷人,他哪儿配得上济贫院理事这个神圣的职位呢?口口声声喊着罪恶,口口声声喊着无耻,口口声声喊着仁慈的上帝,然而,他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利用各种手段,把一个个孤儿卖了去,减轻他的负担,呵!也就是“说一套做一套”。

  善与恶之间的区别不大,它们也无非是两条路,就摆在所有人的面前,有的人选择了恶,然而面前的是一片漆黑,但是有利益一直在诱-惑着人,一直诱-惑着人向前走。有的人选择了善,他的面前永远是光明的,从来不怕会有乌云,雨。当不经意中走上了恶,只要愿意忏悔,重新堂堂正正地做人,仍然可以原谅,回头是岸。


雾都孤儿读后感6000字(二)

  最近看了一本很经典的书,名字叫《雾都孤儿》,是英国着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他生于英国朴茨茂斯的一个贫苦家庭,父亲是个海军小职员,10岁时全家被迁入债务入监狱,11岁起就开始承担繁重的家务,12岁时被迫辍学到鞋油作坊当学徒,饱受侮辱,从而对工人阶级的生活和苦难有所了解,尤其对不幸的儿童产生了深厚的同情。16岁时,他在律师事务所当缮写员,走遍伦敦大街小巷,广泛了解社,后又担任法庭速记员和新闻记者,熟悉了议会政治中的种种弊端。当时他为伦敦几家报纸拟稿。

  狄更斯发表1836年底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讽刺资产阶级民主虚伪性的〈匹克威克外传〉就取得了惊人的成就,使他一举成名。此后34年中,他共写了十几部长篇小说。24岁时和凯瑟琳女士结婚,由于性格和趣味上的差异,给他的创作,特别是晚年生活带来不幸。他一生除了刻苦写作外还喜欢戏剧,曾亲自参加演出和导演,举办过朗诵会。1870年6月他在写作小说《艾德温。德鲁德之谜》时,由于劳累过度,谇然逝世。葬于伦敦斯敏斯特教堂。

  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1838年和1839年,他发表了〈雾都孤儿〉和〈尼古拉斯。尼可贝〉,描写了资本主义社会穷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揭露了贫民救济所和学校教育的黑暗。狄更斯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对世界文学有巨大的影响。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着重要的地位。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儿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不幸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窟。窃贼团伙的首领费金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利弗训练为扒手供他驱使。奥利弗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恰巧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的手绢而被警察逮捕。后因书摊老板证明了他的无辜,说明小偷另有其人,他才被释放。

  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且容貌酷似友人生前留下的一副少妇画像,布朗洛收留他在家中治病,得到布朗洛及其女管家比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窃贼团伙害怕奥利弗会泄露团伙的秘密,在费金指示下,塞克斯和南希费尽心机,趁奥利弗外出替布朗洛归还书摊老板的图书的时候用计使他重新陷入了贼窟。但当费金试图惩罚毒打奥利弗的上时候,南希挺身而出保护了奥利弗。费金用威胁、利诱、灌输等手段企图迫使奥利弗成为一名窃贼,成为费金的摇钱树。

  一天黑夜,奥利弗在塞克斯的胁迫下参加对一座大宅院的行窃。正当奥利弗准备趁爬进窗户的机会向主人报告时,被管家发现后开枪打伤。窃贼仓惶逃跑时,把奥利弗丢弃在路旁水沟之中。奥利弗在雨雪之中带伤爬行,无意中又回道那家宅院,昏到在门口。好心的主人梅丽夫人及其养女罗斯小姐收留并庇护了他 。无巧不成书,这位罗斯小姐正是奥利弗的姨妈,但双方都不知道。在梅丽夫人家,奥利弗真正享受到了人生的温馨和美好。但费金团伙却不能放过奥利弗。有一天一个名叫 蒙克斯的人来找费金,这人是奥利弗的同父异母兄长,由于他的不肖,他父亲在遗嘱中将全部遗产给了奥利弗,除非奥利弗和蒙克斯是一样的不肖儿女,遗产才可由蒙克斯继承。为此蒙克斯出高价买通费金,要他使奥利弗变成不可救药的罪犯,以便霸占奥利弗名下的全部遗产,并发泄自己对已去世的父亲的怨恨。

  正当蒙克斯得意洋洋的谈到他如何和帮布尔夫妇狼狈为奸,毁灭了能证明奥利弗身份的唯一证据的时侯,被南希听见。南西见义勇为,同情奥利弗的遭遇,冒生命危险,偷偷找到罗斯小姐,向她报告了这一切。 正当罗斯小姐考虑如何行动时,奥利弗告诉她,他找到了布朗洛先生。罗斯小姐就和布朗洛商议了处理方法。罗斯小姐在布朗洛陪同下再次和南西会面时,布朗洛获知蒙克斯即他的已故好友埃得温。利弗得的不肖儿子,决定亲自找蒙克斯交涉,但他们的谈话被费金派出的密探听见。塞克斯就凶残的杀害了南西。南西之死使费金团伙遭到了灭顶之灾。

  费金被捕,后上了绞刑架,塞克斯在逃窜中失足被自己的绳子勒死。与此同时,蒙克斯被布朗洛挟持到家中,逼他供出了一切,事情真相大白,奥利弗被布朗洛收为养子,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为了给蒙克斯自新的机会,把本应全归奥利弗继承的遗产分一半给他。但蒙克斯劣性不改,把家产挥霍殆尽,继续作恶,终被锒铛入狱,死在狱中。邦布尔夫恶有恶报,被革去一切职务,一贫如洗,在他们曾经作威作福的济贫院度过余生。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这部名着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懂得无论环境怎样恶劣,世界怎样复杂,我们都应该保持一份善良、博爱的的精神,这样于人于己都会带来快乐和幸福。


雾都孤儿读后感6000字(三)

  《雾都孤儿》和大部分小说一样,结局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但它的结局是完美的!刚开始 的时候对小奥列佛的遭遇感到同情和心痛,他在阴暗、罪恶、饥饿中勉强成长起来,从小奥列佛和他的伙伴身上,你能感觉到食物对于人来说的意义。班布尔那些所谓的绅士对待孩子,贫民的态度深知人性的罪恶,这也预示了他们必将灭亡,也许并不是现在。当奥列佛请求多吃一碗粥而被责罚时,你足以看到当时社会是多么的黑暗。当奥列佛被习艺所“拍卖”,最后被送到棺材铺当学徒时,你能感觉到穷人的命运是什么样的,他们不是自己生命的主宰,而是掌握在他人手中,即使到了棺材铺,还是要让老板娘欺辱!

  奥列佛,终于忍不住了,他决定逃跑了,他是多么的勇敢,但那是生活所迫啊,人,有的时候就是被逼出来的。但是他不知道往哪里去,我也不知道他会去哪里,能去哪里,从生下来就是个孤儿,也许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认识他了,我真的被那种孤独,无助感染了,感触了。当他被南希和赛克斯劫持回费根那里的时候,当他深知会伤了布朗劳先生的心,却无能为力的时候,那种心情,那种心痛,也只有被深深误解的人才能体会。

  无可厚非,奥列佛是勇敢的,善良的。他胆小如鼠却为了自己母亲的尊严去和诺顿战斗,为了自己起清白而试图逃离、告发、即使都失败了。无疑他是“出淤泥而不染的”,这种品格估计也是作者生活所向往的。

  也许故事有点过于巧合,但是无巧不成书啊,但是你看这巧的多么合情合理,这也是作者的写作艺术 吧。给我印象比较深刻的就是贝德文太太和他儿子的对话,不光是当时的英国,就是在现在的全世界都存在的问题,也许没有那么严重了。(m.lizhi.com)

  南希无疑是最可悲的,但是都能理解她当时的心情,她罪大恶极,做件好事是多么的困难,是她知道自己和罗斯相比是多么的卑贱,但是她想保持和别的女人,无论是穷是富,是好是坏一样的东西——爱。这是她唯一值得骄傲的地方,即使是失去生命也不可惜。这也是人性最本质的东西,那就是自尊。

  对于赛克斯杀了南希之后情形的描写,可谓是入木三分,在内心深处发出的恐惧无时无刻不在笼罩着他,现实也是这样的,一个杀人犯他先安享生活之美,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就像做了坏事心里永久的愧疚一样,但这个坏事是无法弥补的。赛克斯感觉南希的阴魂一直跟着他的时候,最后他无处可逃,去救火,是多么戏剧的一幕啊,但是令人发笑的同时也深深的感觉到他那无比的恐惧。赛克斯的狗的死也不乏幽默,个人感觉狗和南希的命运是及其的相似,可恨、可悲、可泣、可敬。

  奥列佛无疑是幸运的,因为他逃了出来,遇到了贵人,狄克的死,我想也是作者刻意加进来的,因为穷苦孩子大部分命运和他是一样的,没有人知道他存在,也没有人在意他死去,也许奥列佛就有很少,也许就有一个,后也许就跟本就不会有。

  有一种东西可以让人坚挺的活着,也可以高傲的死去那便是自尊;有一种东西足以照亮这个世界,那便是希望;有一种东西足以温暖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那就是爱。

  这就是我读《雾都孤儿》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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