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论读后感
时间:2016/11/5 16:01 分类:读后感
自杀论读后感(一)
在《自杀论》这部著作中,作者依据自己在序中所指出的研究方法,首先确定了对自杀这个在其它学科中也有广泛研究的问题进行了概念上的界定,以确定一个属于社会学研究的专属领域。作者通过一系列的努力最终对自杀做了一个概念上的界定,就是:“任何由死者自己完成并知道会产生这种结果的某种积极或消极的行动直接或间接地引起的死亡”。
接下来,作者主要通过对以前人们所认为的自杀的原因所做的研究进行分析,排除了引起自杀的原因与种族、遗传因素、个人素质、心理状态、精神病、自然条件、气候变化无重大关系,或者说关系不大。最后确定了引起自杀的原因与经济危机、政治危机、社会动荡、改朝换代、工作变迁生活变化等有着密切的关系。特别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这种社会现象之所以会增多是由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分变细所造成的社会病态而引起的。
但是,自杀人数的多少和自杀率的高低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则有所不同。它们与不同的宗教信仰、文化程度高低和两性差异关系很大。在这些自杀者中,作者又按照自杀的不同原因,把自杀分为三种类型,即利己主义自杀、利他主义自杀和由于社会混乱引起的自杀。
为了防止和消除自杀在着作的最后作者提出了一下的设想:1、对自杀者进行惩罚,不给他的尸体落葬,剥夺其公民权利、政治的权力和家庭的权力,没收其财产,以警告其效尤者;2、对悲观主义者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其精神状态恢复正常;3、改进教育,培养人们的坚强性格,增强信念;4、重新发挥家庭在预防自杀中的作用;5、最主要的是恢复行会,建立不同职业的职业组织,使个人命运与集体组织联系起来。
总之,作者通过系统的研究,探索自杀的原因和它的规律性,写出这部系统论述自杀的着作,这在社会学领域内是不多见的,应该说是对社会学的一大贡献。而对于我个人来说。作者在本书中所体现的严谨的学术作风让我惊讶和钦佩。在本书的开头为了能给自杀做一个界定,作者不厌其烦的排除一个个前人的定义和一般人所认为的自杀。为本书研究自杀提供了一个自己特定的领域。后来组着又耐心地分析各种前人研究的关于自杀的原因。最后通过一系列的论证和梳理确定了引起自杀的原因。作者在本书中所体现的对于建立一门独立的社会学学科的努力与思考也让人折服。作者在本书中系统的实践了他说倡导了社会学研究方法,而这正是社会学能够独立存在的最有力的依据。
自杀论读后感(二)
说起自杀,似乎给人的印象一向是一种极端的结束方式,以生的终结彻底摆脱陷身世事的困扰,似乎死了就能一了百了,自杀论的读后感。不知是否社会越发达人内心反而越脆弱,或者是平日里背负太多,一点不经意的小事都会成为骆驼身上那根最后的稻草,居高不下的自杀率显然已成为许多人关注并为之困惑的焦点,然而,自杀是什么样一种行为,这种行为背后可以挖掘出什么,很多人都有意无意忽略了。但是,早在1897年,法国着名社会学家迪尔凯姆就已经出版了他的着作——《自杀论》,该书认为,当个体同社会团体或整个社会之间的联系发生障碍或产生离异时,便会发生自杀现象。利用社会统计的方法,将自杀分成了利己型自杀、利他型自杀、反常的自杀三种类型,充分展现了性别婚否宗教信仰等各种社会事实对“自杀”这一行为造成的影响。更提出一个观点:即便是看起来完全属于个人意志的自杀,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社会的产物、被社会事实所决定。而且,这个现象可以被经验地描述出来。这本书也此成为社会学里经验主义定量方法论的发轫之作。带着疑虑,笔者翻开了《自杀论》在全书开篇,迪尔凯姆先对“自杀”这一概念作了详细的界定,并且说明了为什么从个人心理层面研究自杀没有意义,有意义的是自杀率。很显然,作者一开始就将“自杀”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而非个人行为去研究,由此延伸出去,开始分析气候、环境等各种因素对于自杀率的影响。但是,从长篇累牍的描述抽丝剥茧,我们可以很容易发现作者写“非社会因素”的原因其实仅仅在于为了证明气候等自然环境因素不影响自杀率,有影响的是“社会因素”,譬如宗教信仰、婚姻状况等。在对变量与变量之间关系的分析中,逐步深入,试图找出理论上的解释。
生命是一杯清水,加进泥沙,它就让你浑浊;放入茶叶,它就回报你四溢馨香。生命是一张白纸,洒上尘埃,它就变成荒漠;涂上七彩,它就回赠你瑰丽花园。每个人都是生命的主人,手持岁月的丝条,我们在编织着奇迹,要让生命放射灼灼之光,我们需要学会善待生命。善待生命,让生命之色美丽不改。
自杀论读后感(三)
读罢此书,头脑中没有一点清晰的印象,这是读经典着作后的常态。但翻阅笔记及翻看目录后,一条清晰的逻辑思路就出来了。迪尔凯姆首先定义了“自杀”,他认为,自杀是由死者自己完成并知道会产生这种后果的某种积极或消极的行动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死亡。由此可以看出,自杀是死者的主动行为,而非被动的。但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死者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呢?这是作者主要探讨的问题。迪尔凯姆论述了此前各种研究中自杀与非社会因素的关系。非社会因素包括个人的心理因素、生理状况、自然环境及仿效行为。个人认为一个人的自杀行为固然会受到非社会因素的影响,但这些非社会因素绝不是造成自杀的决定性因素,更不能作为解释社会自杀率的最终依据。不过,迪尔凯姆在书中表明:影响自杀的非社会因素是不存在的,不论是利己主义自杀、利他主义自杀,还是反常的自杀,都是社会环境影响的结果。
迪尔凯姆通过做了纵多比较和考察了纵多资料后,(m.lizhi.com)油"疯子最多的地方是自杀最少'得出神经错乱不是自杀的最终的根源。比较了各国的酒的消费量和自杀率的关系,得出了酗酒跟自杀的关系是虚构的。新教的自杀率比天主教和犹太教高,比较研究后发现“天主教和新教之间唯一的基本区别是,后者比前者在更大的程度上允许自由思考”。表现在:“天主教徒自然而然地接受它的教义,不加思考。他甚至不能对它的教义进行历史的检验,为了使传统不致发生变化,巧妙地建立了一整套权威的等级制度。一切变化都是天主教思想所厌恶的”。而新教与此不同,新教徒是信仰的创作者,圣经掌握在他手上任何解释都不能强加与他。由于犹太教的人数比较少,所以他们就得用很强的共同信仰来抵御舆论的敌意,因此天主教和犹太教的宗教一体化比新教强,所以宗教的一体化与自杀率成反比。无论宗教还是家庭生活,如果集体意识,集体感情越强,对自杀的免疫能力就越强。这是通过比较宗教之间。单身者和已婚者。丧偶者之间的自杀率而得出来的。最后他提出即便看起来完全属于个人意志的自杀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社会的产物,被社会事实所决定,所以要研究自杀,必须从社会因素着手---社会道德规范。
看了《自杀论》这本书之后,我被涂尔干那种敢于突破传统,确立新思想,讲究证据,多方面来分析问题的精神深深感染了。对与错综复杂的社会问题,我们不能凭感觉就以一概全,要善于发现,敢于探索。对于社会学专业的我,要学会用全面的观点来分析问题。这是我看完<自杀论>最大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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